各会员单位:
2025年,郑州市物业管理协会六届理事会即将届满,为了促进新一届理事会的平稳过渡,进一步拓展物业服务企业与协会之间的交流平台,引导会员单位积极参与到协会各项工作中。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郑州市物业管理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重新选举第七届理事会理事单位及以上职务。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荐条件
(一)副会长、副秘书长条件
1.企业实力强、经营好、影响力大,能担当社会和行业责任。热心协会工作,有积极的要求和愿望,能够为协会工作和发展出谋划策,在行业能够发挥示范带动和引领作用。
2.企业发展前景和经营状况良好,在本地区和行业有良好信誉和较高知名度。能够诚信自律,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等不良记录。
3.担任本协会常务理事3年以上。
4.积极参与和支持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按时缴纳会费。
(二)常务理事、理事单位条件
1.能够严格遵守物业管理行业职业准则和行业自律公约,依法诚信经营,社会信誉良好。
2.企业制度健全,服务质量体系完善,管理规范,开拓创新能力强。
3.企业注册成立3年以上,管理业绩突出,服务质量好,经营效益较好,无违规、处罚等不良记录。
4.热心协会工作,能较好的完成协会委托的工作任务。
5.积极参加协会活动,按时缴纳会费。
(三)拟任职人员资格条件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个人社会信用记录良好。
2.担任企业总经理、副总经理职务,具有决策权,能独立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获得过国家认可的相关职业资格,有参与行业活动的要求和愿望且能够积极参加协会活动。
3.有5年以上从事物业管理行业管理岗位经历,在行业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有较强的行业工作协调能力。
二、提交时间及方式
2025年3月31日前,下载填报《郑州市物业管理协会第七届职务申请表》两份,加盖企业公章。将纸质版材料报郑州市物业管理协会秘书处(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28号联合大厦2112室)。
三、协会联系方式
市物协秘书处联系人:轩芳,杜静。
联系电话:67182650,67182916。
州市物业管理协会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