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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发〔2024〕18号),共提出6方面20项重点任务。业界普遍认为,这将为物业管理行业发展带来政策利好。
在挖掘基础型消费潜力方面,《意见》针对养老托育消费提出,“大力发展银发经济,促进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推进公共空间、消费场所等无障碍建设,提高家居适老化水平。加快健全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开展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推动职业院校加强人才培养。多渠道增加养老托育服务供给,支持依法依规利用空置场地新建、改扩建养老托育机构,推动降低运营成本。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完整社区建设、社区生活圈建设、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优化家政、养老、托育、助餐等服务设施布局。严格落实新建住宅小区与配套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要求。实现养老托育机构用水、用电、用气、用热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支持金融机构优化风险管理,积极提供适合普惠性养老托育机构项目资金需求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在激发改善型消费活力方面,《意见》针对居住服务消费提出,“鼓励有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与养老、托育、餐饮、家政等企业开展合作,发展‘物业服务+生活服务’模式。推广智能安防、智慧停车、智能门禁等新模式,提升社区服务水平和居住体验。培育提供改造设计、定制化整装、智能化家居等一站式、标准化产品和服务的龙头企业。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支持居民开展房屋装修和局部改造。”
在培育壮大新型消费方面,《意见》针对数字消费提出,“加快生活服务数字化赋能,构建智慧商圈、智慧街区、智慧门店等消费新场景,发展‘互联网+’医疗服务、数字教育等新模式”“开展数字家庭建设试点,更好满足居民家居产品智能化服务和线上社会化服务需求”。《意见》针对绿色消费提出,“建立健全绿色低碳服务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完善绿色设计标准,提升绿色服务市场认可度和企业效益。推广应用先进绿色低碳技术,完善能效水效标识管理”。
在增强服务消费动能方面,《意见》针对创新服务消费场景提出,“开展服务消费提质惠民行动。围绕贴近群众生活、需求潜力大、带动作用强的重点领域开展服务消费季系列促消费活动。”《意见》针对加强服务消费品牌培育提出,“探索开展优质服务承诺活动。支持服务业企业加强品牌培育、运营和保护,培育一批服务质量好、创新动能足、带动作用强的服务业品牌。”
在优化服务消费环境方面,《意见》针对加强服务消费监管提出,“强化跨部门联合监管,严厉打击虚假广告、网络欺诈、泄露信息等行为。鼓励社区、商场、景点、平台企业设立消费维权服务站,促进消费纠纷源头解决。”《意见》针对引导诚信合规经营提出,“依托‘信用中国’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线‘信誉信息’板块,加强对相关经营主体登记备案、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的归集、公示,引导更多经营主体守信重信。加强服务质量监测评价,完善评价指标体系,定期发布监测评价结果,鼓励第三方机构开展服务消费评价。”《意见》针对完善服务消费标准提出,“优化服务业标准化布局,培育服务业标准化品牌。制修订服务消费相关标准,研制数字消费、绿色消费、健康消费等新型消费标准。加强服务消费领域认证制度建设。”
在强化政策保障方面,《意见》提出加强财税金融支持、夯实人才队伍支撑和提升统计监测水平等三项具体举措。对于加强财税金融支持,《意见》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并积极引导社会投资,支持生活服务数字化赋能、产业集群和集聚区培育、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标准化建设等。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符合条件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融资增信支持。引导金融机构优化信贷产品、提供差异化服务,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加大对服务消费重点领域信贷支持力度,增加适应共享经济等消费新业态发展需要的金融产品供给。”对于夯实人才队伍支撑,《意见》提出,“持续完善相关学科专业设置和培养方案,加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订单式’培养服务业紧缺人才。鼓励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和企业合作共建开放型区域产教融合实践中心,培育复合型、应用型、技能型服务业人才。完善服务业人才职称评审、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等多元化评价方式。鼓励地方发布服务业重点领域‘高精尖缺’人才目录和认定标准,完善落户、购房、子女入学、配偶就业等优惠政策。做好服务业新职业和职业标准开发工作。开展生活服务招聘季活动,扩大人才供给。”对于提升统计监测水平,《意见》提出,“优化服务消费市场统计监测方法,健全统计监测制度。加强服务消费数据收集和分析预测,做好服务零售额统计工作。拓展统计监测数据来源,加大与第三方支付平台、研究机构合作力度,探索构建适合的应用模型。”